华龙网-新重庆客户端4月24日15时30分讯(记者 周盈 通讯员 李明刚)“警察叔叔,我们在回家路上捡到一只鸟!” 4月11日18时许,一名小学生捧着一只幼鹰,在家长陪同下急匆匆地来到重庆荣昌区公安局峰高派出所求助。
“落单”的猫头鹰幼鸟。荣昌警方供图 华龙网-新重庆客户端 发
民警对幼鹰做了仔细的“体检”,未发现体表有受伤痕迹。当民警询问小学生的名字时,小学生说:“保护野生动物,这是我们应该做的。”说完便随家人离开了。因荣昌无野生保护动物救助站,民警随即联系荣昌区林业局和永川野生动物园进行下一步救助。
4月12日10时许,荣昌区林业局野保工作人员来到峰高派出所对幼鹰进行检查后,初步判断其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,年龄在6个月以内,属于幼鸟,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。估计是被大风从鸟窝里吹落,落了单,目前暂由永川野生动物园饲养,待其有野外生存能力时再将其放归野外。
民警提醒:遇到野生动物受伤尽量不要直接接触,及时报警联络相关专业部门对其进行救治,避免发生危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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